在开展招标工作中,除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外,根据招投标法,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:
第一,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,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d前,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。
第二,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,最短不得少于20d.
第三,从招标公告发出到招标文件购买截止之日的时间至少为5个工作日;(5+15=20)
第四,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,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。签订合同要以招标文件、投标书及附件为据,不能再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。
第五,评标委员会的组成:5人以上单数,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/3;业主专家不能多于1/3;一般项目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,特殊项目由招标单位确定。 |